回答1:
不需要追加被告人。
但可以证明自己货物供货商和合法获取渠道,从而免去赔偿。
回答2:
向法院提供供货商的信息与合法获取货物的渠道进行答辩
回答3:
追加被告人是原告或法院的一项权利,其他人依法可以申请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如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依法不承担赔偿责任。
“商标法”相关规定:
第六十四条 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请求赔偿,被控侵权人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未使用注册商标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提供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该注册商标的证据。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不能证明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过该注册商标,也不能证明因侵权行为受到其他损失的,被控侵权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回答4:
不能。这个和知不知情没有直接关系,就算是不知情,也只能从轻处罚而已,因为不管你知不知情,这个侵权的事实已经造成。不知情只能酌情从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