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1:
现阶段仍然没有商标法的国家包括东帝汶、马尔代夫、马绍尔群岛等,在这些国家保护商标的通常方式是通过在当地有一定影响力的报纸上刊登警示性公告,向公众宣称自己对某件商标的所有权,警示性公告的大概内容为“XX企业在XX类别的XX商品上拥有XX商标的所有权。如果XX企业发现有侵权行为,XX企业将采取必要措施维护自身权利”。这类警示性公告没有严格的有效期规定,按照当地惯例通常每2~3年重新公告一次。
回答1:
现阶段仍然没有商标法的国家包括东帝汶、马尔代夫、马绍尔群岛等,在这些国家保护商标的通常方式是通过在当地有一定影响力的报纸上刊登警示性公告,向公众宣称自己对某件商标的所有权,警示性公告的大概内容为“XX企业在XX类别的XX商品上拥有XX商标的所有权。如果XX企业发现有侵权行为,XX企业将采取必要措施维护自身权利”。这类警示性公告没有严格的有效期规定,按照当地惯例通常每2~3年重新公告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