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1:
(一)商标续展申请核准后,商标局发给申请人续展证明,直接办理的,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
(二)如果商标续展申请需要补正的,商标局给商标续展申请人发出补正通知,要求申请人限期补正。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补正的,商标局有权对续展申请不予核准。
(三)商标续展申请被不予核准的,商标局发出《不予核准通知书》。
(四)申请书的类别应按照《商标注册证》核定的国际分类类别填写。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还有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申请的,期满后商标局将予以注销。所以大家在商标使用期到期后,应该要及时办理续展手续。
回答2:
续展其实非常简单的呢,没有什么特别要注意的呢 1. 一定要在商标有效期前12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 2. 申请人名称、地址应与商标档案保持一致。根据《商标法》规定申请人的名称、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向商标局办理变更备案。 3. 属于共有商标的 1)应当在申请书首页选择是,非共有商标选择否。 2)共有商标申请续展注册的,需由代表人提出申请,申请人名义/地址/填写代表人的名义/地址,其他共有人名义/地址/依次填写在申请书附页上(申请人多的可以再加附页) 非共有商标的不需要提交附页。 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填写清楚申请注册号,一标多类的,按类别依序填写。